一.本公司104年6月11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103年度可分配盈餘中分配現金股利,每股分配新台幣1元,總計新台幣516,358,000元在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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鉅亨網新聞中心

五.特此公告。



內容來自YAHOO新聞

三.本次現金股利採以匯撥股東本人金融機構負債整合帳號及以「禁止背書轉讓」支票郵寄個人信貸通訊地址方式擇一發放。

四.配發股利金額於10元(含)以下者,恕不接受申請匯款方式,另無匯款帳號且配發金額於30元(含)以下者,本公司將郵寄領取單,請股東蓋妥原留印鑑後逕至元富證券股務代理部領取。地址貸款:台北市光復北路11巷35號地下1樓。

大台北: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現金股利發放公告

二.本案經第17屆第12次董事會通過,訂定104年7月30日為除息基準日;104年8月20日為現金股利發放日。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大台北-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現金股利發放公告-05571100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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