陸委會指出,李前總統在1992年8月1日主持國統會,通過「關於一個中國的涵義」的決議,也就是「海峽兩岸均堅持『一個中國』的原則,但雙方所賦予之涵義有所不同」,1992年10月香港會談時,我方即以此立場提出我方表述方案,對政府而言,「九二共識」名詞是用來概括「一中各表」的意涵。當年「九二共識」形成的過程及相關文件都還存在,白紙黑字的歷史事實,不容否認。

內容來自YAHOO新聞

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陸委會-九二共識-中各表-李登輝任內決議-092219103.html

74EAACB0F4EF3620
arrow
arrow

    y22sm84ai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